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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第2页)

他满足地笑着,低头吻住我,在我耳边吹一口气:“我也是……”

时间不再有意义。小时、分钟、秒是什么?天地间只剩下了一种比时间更为深沉的尺度。我不再是独立存在世间的,有个男人,与我一起真实存在。看到他喘息着流下滚烫的汗珠,在攀到最顶点时无法抑制地发出了惊喜的呻吟,神荡魂摇之间,我潸然泪下。

“怎么啦?”他撑起身子,依旧喘息着,慌乱地为我抹眼泪,“弄疼你了么?是我不好……”

“不,别离开,就这样……”我用手脚缠绕着他,就象是把我们缚在一起的有生命力的绳索,贴在他耳边哽咽,“不是疼,是幸福……”

“不是难过,也不是疼,只是开心。”我抽泣着,大声说出我想到的一切,“很幸福,幸福极了,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幸福。我们现在紧紧相连着,我们是一体的。我喜欢这种感觉……”

“艾晴……”他叹息,发狂似地吻我。汗水粘在我脸上,唇上,又顺着他的舌滑进我嘴里。咸咸的味道停留在舌尖,我好像闻到了庭院里混着泥土气息的花香,又像是小时候在海边闻到的充满了大海气味的空气。被吻得头晕目眩的我,似乎插上了一对奔放不羁的翅膀,在湛蓝的天空翱翔着,欢呼着,尽情向太阳飞去。

我在想,飞蛾扑火,在生命燃烧尽的那一刻,是否也是这样两情奔放时极至的欢乐呢?

软禁生活

我按照自己的习惯随便在庭院里找了棵石榴树,俯身刷牙。牙刷是我自己带的,可惜不能带牙膏,我只能用这里的粗盐刷。他洗完澡,倚在门边看着,我对他笑一笑,仰天咕噜咕噜漱口。

记得看过一篇小品文,男生对女生说,嫁给我吧。女生摇头不同意。男生很惊讶:“我们都已经有最亲密的关系了,为什么你不肯嫁?”女生说:“因为我不愿意当着你的面刷牙。”

是啊,女为悦己者容。想在心爱的人面前展现自己最美的一面,是人之常情。可是要生活在一起,像传统的日本妇女一样在丈夫起床前就要化好妆,在家里也要打扮得漂漂亮亮,那样的生活,我总觉得不是在生活,而是把生活当成了一种职业。如果都不愿意在对方面前表现常人看不到的最邋遢最糗大的模样,那说明还是爱得不够深切,更谈不上共同生活了。爱到最深,不是爱对方的缺点,而是爱对方卸去一切包装后的那个普通灵魂。

那么我呢?我在赶论文时脸不洗牙不刷蓬头垢面闷坐电脑前;我周末在家可以懒在床上一整天直到饿得晕头转向;大冬天时我对着已经泡在盆子里几天的衣服咬着牙用最快的速度解决掉;我可以捧本书蹲在厕所直到脚麻得站不起来。这些最邋遢最不为人所知的一面,我是否愿意在他面前展露出来?

而他呢?走下神坛的他,是否也有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生活习惯?他是否愿意在我面前表现出来呢?

性爱过后,要面对的是共同生活。几十年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交错在一起,要找到平衡点,彼此适应对方,包容对方。这些,可比性爱难多了。

我刷完牙,感慨地望着庭院四角的蓝天。这软禁,也将如何共同生活的问题提早摆在了我们面前。看向一旁默立的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哈哈大笑起来。

“怎么了?这么开心?”

“嗯,问你一个问题。”我把手伸进他臂弯里,“我刚刚是不是不太好闻?”

“什么不好闻?”

“我没刷过牙……”刚刚我可是没刷过牙就跟他亲吻了,不知道他有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不介意的……”他眼底飘过一丝好笑,又踌躇着,“那一日,罗什醉酒,还呕吐过,怕是更难闻。你可介意了?”

“呵呵,是不太好闻。”歪头回想一下,“不过当时可没想过那么多。”

我看向他,夏日阳光把他照耀得明亮清澈,而他比夏日阳光更炽热的笑将我心中的疑惑不安渐渐扫除。我们应该可以的,是么?就算我们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天差地远,就算我们的观念有着千年时空的差距,可是爱是一条不可破的绳索,牢牢绑住了我们。是你,我愿意没刷牙就跟你接吻,我愿意在你面前蓬头垢面,我愿意让你以后逐步看到我的懒散,我愿意去寻找我们中间的平衡点。

而这平衡点,先从最基本的需求——睡觉开始。

我们毕竟刚生活在一起,心理上还是有很多顾虑。第二个夜晚我曾试着去睡那张豪华大床,把榻让给他。可是我们俩在各自的床上翻来覆去折腾了大半夜都没睡着,最后还是我鬼使神差地躺到了他的榻上。从那以后,我们就不再做无谓的挣扎,心照不宣地躺到了一起。

所以,ROUND ONE: 爱情WINS!

我们都是初尝禁果滋味,对彼此的身体都无限渴望。但是,他入佛门二十八年,色戒乃佛门第一大戒的观念根深蒂固。所以,就算我们躺在一张床上,就算他的欲望叫嚣得如何激烈,他仍然心有愧疚,矛盾着,挣扎着。可是,理智最终还是向身体屈服,而他抵挡的时间也越来越短。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屈服,在我们共同生活了十天后,他终于,起码在我看来,在心理上以他自己的理解方式接受了性爱,并开始认真地享受它。

所以,ROUND TWO: 爱情WINS!

这些天的抵死缠绵过后,他并没有太多温存。这我也能理解。毕竟他对女人从来没有花过心思揣度,不知道女人在性爱中最喜欢的不是过程,而是那种相连的感觉。这些,我都可以慢慢教他。可奇怪的是,他要与我分开毯子睡,这就让我有些生气了。他说他三十多年一直独眠,现在多了一个我,怕自己睡相不好,会惊扰到我。于是我耐心地跟他解释,两人相爱,并头而卧,也是一种幸福感。我也是独睡了二十多年,我的睡相也不好,可是,我喜欢生同衾死同穴这句话,这让我感觉自己能真正融入他的生活,跟他唇齿相依。

所以,ROUND THREE:艾晴 WINS!

从那一次小得不能再小的争执后,我们每晚相拥而眠。可是,另一个问题出现了。他的睡相果真不好。他喜欢蜷着身子睡,那么高的个,却蜷成一团,像个虾米。而我最喜欢紧贴着他,感觉他的温暖。于是,不算太大的榻,我们也只占一个小角落,往往深更半夜我被冻醒,原来他把毯子全卷走了。我扯毯子,睡梦中的他还紧抓着不放。这种毯子争夺战发生了几次后,他终于用另一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尽量仰躺着睡,这样我既可以美美地靠在他肩上,也避免了毯子被卷走。只是苦了他,每天早上起来时都要揉一揉肩膀,活动一下脖子。我于心不忍,可他却只是温柔一笑,说习惯就好。

所以,ROUND FOUR: 艾晴WINS!

要改变的,还有睡眠时间。

我在21世纪,跟很多年轻人一样习惯晚睡晚起。有时为了赶论文,通宵熬夜也是常事。来到古代,自然改变了一些作息,每晚十到十一点睡,因为记录考察笔记只能在晚上。不过懒床的毛病一点没改。早上七八点在这里已经是非常晚的上午时间了,我却还是能赖则赖能拖则拖。跟他在一起后,他每晚七八点就睡,早上四点就起来。最初几夜,他先睡,我在书桌旁写日记到十点多。可是却发现每次等我上床了,他还没睡着。在我拷问下他终于说出他对光线和声音都很敏感,一定要等我睡着了,他才能安睡。唉,为了不影响他的睡眠质量,我只好跟着他一起天一摸黑就睡。然后悲哀地发现,我懒不成床了。他四点起来时在我额头轻吻一下,我就能自然醒来,再睡下去就会头疼。于是他在庭院里做早课时,会诧异地盯着我做广播体操,绕着庭院满场呼哧呼哧的跑。

我也开始跟古人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告诉自己,习惯就好。

所以,ROUND FIVE:罗什WINS!

在生活习性方面,我们相互一点点适应对方的真实存在,好奇地观察对方的习惯,为了对方去放弃自己的某些想法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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