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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后续经过一些玩家对现场的勘察,已经可以得到一些初步结论。
“尸体脖子上有按压痕迹,看起来生前曾被人压迫过喉咙。眼膜下略有出血,也能证明其在死前有过轻微窒息。然而,尸体身上的刀伤周围存在生活反应,因此窒息并非是其死因,刀伤才是。”
林朔说道:“从位置来看,胸口的刀伤刺穿了肺部,从而直接导致了菲菲的死亡。”
如果没有马鲍帼在,其他人他都不认识,装装低调没问题。
可马鲍帼知道自己曾经是头衔玩家实力不弱,并且似乎也不是沉默腼腆的性格,如果这时候还什么都不说装啥都不懂的萌新,未免就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所以,对于一些能够通过肉眼看出、分析出的相对简单的问题,他选择主动开口。
这样做,一方面能够尽量避免遭到马鲍帼的怀疑,另一方面也是在人类玩家群体中尽可能树立一个“有能力”的玩家形象,只有这样才有机会在后续的投票讨论环节中掌握一定话语权,而不至于被人任意安排拿捏。
“呵呵,没错。”
马鲍帼咧嘴一笑,又翻弄了一下尸体,旋即指向尸体脖子处的某处细微刀伤。
“既然胸口处的刀伤贯穿肺部已经致死,那么这里为什么还有一处不深的刀伤痕迹?”
这……
几人凑上前查看,沉思片刻,白雾道:“大概,是为了掩饰什么痕迹?”
“搞不好是为了掩盖指甲造成的伤。”
说话的是14号玩家,一位身材魁梧的黑脸大汉,名叫黑塔山。
“尸体脖子上有手掐的痕迹,证明当时凶手曾经用手掐住菲菲的喉咙,而在这个过程中菲菲必然有所挣扎。所以,在挣扎的过程中,指甲就很可能嵌进肉里,从而造成一定伤势。”
“凶手认为,如果后续这个伤势被发现,通过对这它进行比对,自己身上的嫌疑有可能增大。于是,他干脆随手划了一刀,用刀伤来掩盖指甲痕迹。”
“可是…这样做是不是显得有些欲盖弥彰?”
4号女玩家啾咪表示疑惑:“或者,干脆大砍一刀不也可以吗?”
白雾摇头:“不。人体脖子上的重要血管太多了,如果大砍一刀,极大概率会飙血,大量鲜血弄到身上后清洗起来会比较麻烦,即使是用沐浴露乃至洗衣液洗澡都需要耗费一番功夫。”
“如果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来洗澡,就没有太多清理现场的时间,甚至背部或某些地方万一弄到血,清洗起来会更棘手。假如用洗澡巾用力搓,很容易把皮肤弄红,检查身体的时候如果被发现,不好解释。”
这个推理能够站得住脚。
2号卷发络腮胡男自称泽莲小基,此刻发言:“不对吧?如果是怕被血沾染到,为什么不直接把人掐死呢?这样的话不是更方便么?”
“想把人掐死可没那么容易。”
林朔回答:“正常情况下,不借助绳索之类的工具,要想徒手把人掐死,要么是双方力量差距悬殊,要么就是依靠偷袭取得先机。毕竟,这里说的是掐死而不是锁喉,难度会更大。”
“然而,在这个游戏中,凶手与被害者之间隔了一扇门,凶手必须要先刷卡、开门然后再冲至被害者身前,这个过程不可能太短,菲菲不论如何都有反应时间,所以不存在偷袭的可能。也就是说,要想保证自己不受伤的情况下把人掐死,双方力量差距必然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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