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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稳了脚跟,也就能谢谢朋友了,虽说不太喜欢那个山东来的逃犯,但吃水不忘挖井人嘛,不然的话,路总会越走越窄,这点为人处事的道理,李破还是非常明白的。
程知节在郡府里也算是有名声的人,很好找。
在郡府东边的校场上,从一堆大汉中间,将正活动筋骨,嗷嗷直叫的程知节揪了出来。
一串的大笑,亲热的和亲兄弟相仿,一成不变,好像这条山东大汉,从没有任何心事,也从不担心什么似的。。。。。。。
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埋怨,说李破进了郡府,就没了声息,不将他当哥哥云云。
不过一听李破要请他喝酒,半真半假的埋怨声,也就戛然而止,连着道了几句好兄弟,看样子这位真是个好饮之人。
但李破知道,这位的注意力,一直在元朗身上,从没挪开过。
根本不用问,他是认得元朗的。
元老头声名在外,作为元老头的儿子,在郡府转上一圈,不定有多少人献媚呢。
实际上,他能安安静静的在马厩那边过上这许多时日,也是拜元老头所赐,不然的话,以程知节这种好交游的心性,肯定早就找上门去了。
相互引见一番,李破认识的人的名单里,多了七八个歪瓜裂枣。
程知节也可以把着元朗的胳膊称兄道弟了。
让李破比较欣慰的是,元朗平日里看着愣头愣脑的,出来之后,却不会见人就叫哥哥,身上自然而然便露出一种大门户人家出来的人特有的傲气。
李破索性大手一挥,一头羊也是赶着,一群羊也是放着,腰包比较充足之下,豪气的宣布,都走着,吃肉喝酒去。
这一句,比千言万语都强,李破立即便暂时得到了和程知节平起平坐的地位。
近十个人,簇拥着李破和元朗浩浩荡荡涌出了郡府,行人侧目之下,让李破也正经威风了一次。
这样的一群如狼似虎的汉子同行在一处,在马邑城内,差不多也就没多少人敢于招惹了。。。。。。。。
之后又去城南军营,找到罗三,生拉硬拽的将尉迟以及几个手下都弄了出来,这一下,队伍顿时扩大到了十几个人。
李破掂量了一下腰包,尼玛,这一次请下来,两个多月的马夫估计是白干了。
李破摸了摸老头给的那块小银锭,心中稍定。
银子这东西,很少见,如今主要流通的货币还是铜钱,金银两物,几乎也就成了身份的象征。
能用金银者,必有来历,几乎是人们的共识。
如果一个穿着,或者举止都不怎么样的人,却掏出一块银子来,必会有人报官捉拿。
这样一来,也就表示,金银并非正式的流通货币,但商家却不敢不收,当然,收了到也不愁去处。
从这里也可以看得出来,老头挺体贴,要是带着铜钱,天啊,这许多人的吃喝,李破估计得背上个大包裹,才能付的了账。
没有纸币的年代,有钱也很痛苦呢。
当然,这年头赊账的比比皆是,不过商家也不傻,只有那些熟客,才能赊账,李破显然不在其列。
而带着一群人出去,赊账却要靠旁人的脸面,这顿饭估计也就白请了,会让人看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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