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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围观者之外,红袍怪受到的惊骇也不轻,有点类似于,萧麦发现红袍怪竟能操纵雷电时的感觉,好像世界观都被颠覆了。
“怎么可能呢!萧麦受了这么重的伤,为什么还能打?”
同样感到世界观被颠覆的,还有余秀和方镖头,因为他们在看到萧麦被射中第一箭时,就觉得这人已经废了。
因为最简单的武学常识:兵器一旦刺入皮肉,就会产生剧烈的疼痛,使经脉收缩闭合,真气无法流转。
这种闭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哪怕是先天无痛感的人也不能摆脱。所以,一旦受伤,任你是天下第一高手,也会瞬间变成废人。
余秀和方镖头,就是因为之前被雷拳揍得太疼,才被几个喽啰轻松五花大绑;萧麦却在被射成半个刺猬的情况下,越战越勇。
“只有一种解释:萧麦是真的不会一点武功,纯纯的天生神力!”
红袍怪想明白缘由后,先怒后笑:“难怪敢冒头领死,难怪有两把刷子。”
萧麦针锋相对:“管好你的手下,咱俩之间的单挑,谁敢捣乱谁先死!”
说罢,萧麦奋力挥出长枪,要把两具尸首扔出去,以震慑众人,谁知在他的奋力挥舞下,长枪竟因承受不住,砰的一声断做两截,两具尸首叽里咕噜地掉在地上。
见此情形,一个镖师眼疾手快,将一杆乌黑的大枪递给萧麦:“少侠,这是我们方镖头的大枪!”
“多谢!”萧麦接过长枪,顿觉手感比先前那柄强了好几倍,且长度也更长,估摸至少有三米多。
毕竟,这是方镖头的专用兵器,青衣丫鬟递过来的则是一柄普通的红缨枪。
然而,饶是这么好的枪,萧麦把玩之后,便使劲往地上一摔,枪尖立即没入了地面,示意不用。
“啊?不用枪!”方镖头正为自己的枪,能用来诛杀红袍怪而沾沾自喜,谁知萧麦竟把枪给丢了,这令他大惑不解,“马上厮杀,不用长兵?”
“哦!”方镖头恍然大悟,“确实不该用长兵!红袍怪铠甲坚固,自己的长枪无法破甲,就等于烧火棍。”
于是,他大声喊道:“给少侠一对蒜头!”
挟持方镖头的土匪,因被战况震慑,所以也不敢阻止他下命令。
一名镖师得令,就把自己的蒜头交给了萧麦。
所谓“蒜头”,其实是一种锤,由一根1。5米长的木杆,嵌套一个鹅蛋大小的铜锤组成。因铜锤的造型酷似大蒜,故得名蒜头锤,是战场上的破甲利器。
往往一锤下去,铠甲没事儿,人却没了。
萧麦接过蒜头锤,试了试手感,觉得这东西很神奇,拿在手里,有种既轻便又沉重的感觉:“多谢,就用这个,砸烂红袍怪的脑袋。”
“少侠威武!”递蒜头锤的镖师,见状立即大喊了一声。卫护迎亲队伍的镖师、杂役,也纷纷大喊:“少侠威武!少侠威武!”
红袍怪的副将见状,忍不住挥动长戈,冲到首领跟前,示意要带领众人一拥而上,杀杀萧麦的气焰。
至于单挑,抱歉,没那个胆子。
红袍怪却用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将副将斥退。
好饭不怕晚,他这会儿并不急着打。
因为红袍怪看到,萧麦身上的箭伤,一直在外流血,越晚开战,流血越多,再过一会儿,说不定根本不用打,萧麦自己就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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