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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蒂娜小姐让我来对你表示谢意,她希望能够对你有所报答,”女仆把一个硕大的篮子放在地上,然后又从围裙的小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袋子“这是小姐个人对你的答谢,虽然不多,可这是对你勇敢的奖励。”
看到从口袋里倒出的闪着光泽的钱币,伦格听到了母亲吃惊的抽气声。在稍微犹豫之后,他没有推辞,默默的收下了这笔‘卖命钱’。
“银币,我的儿子,是银币!”女仆走后,母亲数着兜在围裙里哗啦哗啦作响的银币高兴的有些不知所措。她谨慎向房子外看了看,然后立即回到儿子的床前“这些钱和你刚得的那5个银币,我要替你藏起来。否则一定会被你那个酒鬼老子喝光的。”
说着,她又小心的回头看看,然后轻轻抚摸着伦格的脸颊说:“伦格,等你哥哥雷纳德服役回来,他会继承这个家,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他的。可你什么都没有,这些钱你是用命挣来的,将来也是你的财产。我会为你守着这笔钱的,不让任何人把它们夺走。”
感觉着母亲因为长期操劳变的干裂的双手在面颊上的摩擦,伦格甚至还能回忆起那双手在自己背上轻轻涂抹油脂时候的触觉。这让他觉得面前这个异国妇女似乎慢慢的和自己在另一个时代母亲的影子重合了起来,她们都是那么无私的爱着他,这让他感到无比幸福。
“我想去罗拉斯,”伦格试探的说,他看到母亲有些疑惑的神态,终于下定决心说了出来“我和亚路苏德·塔索在回来的路上商量好了,和今天来的商队一起去罗拉斯,我想去见见世面。”伦格小心的说,他不知道听到这个决定母亲会有什么反应。
“罗拉斯?是吗……”玛丽亚·贡布雷稍微呆了一下,然后沉默着转身走进了暗间。
伦格有些不知所措的半靠在床上,他不知道母亲接下来会怎么做,而且他发现,自己真的把她当成了母亲,他不愿意,更不忍心让她不高兴。
突然,玛丽亚·贡布雷从暗间里大步走了出来,她手里拖着一件月白色的细亚麻坎肩,一串微显褪色却十分整齐的青色流苏点缀在坎肩的茏口上,甚至还有条很宽的牛皮带卷成一卷穿在坎肩腰摆的挂环里。
“我的儿子要去罗拉斯,怎么能不让他穿的体体面面呢。”玛丽亚大声的宣布着,然后把手里的东西放到伦格的怀里“我的小儿子是被上帝眷顾的。伦格,你以后会有出息的,你是一只鹰,一只刚刚长出翅膀的雏鹰。安达契对你来说是太小了。你的世界在罗拉斯,甚至是比罗拉斯更远的只有上帝才知道的地方。”
看着母亲脸上流露出的那种欣慰和自傲的神态,伦格的心底酸酸的,这就是母爱吧,自己是多么幸福,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可以重新享受到这么可贵无私的爱。
他抬手拿起了一个闪光的银币,仔细的看着,银币正面两个对坐的人像在他眼前摇晃着,这种熟识的钱币构造让伦格一阵激动,他立即翻过银币,反面一圈似曾相识的拉丁文说明了他的臆测。
看着这枚崭新,而不是前世只在博物馆里才能见到的陈旧古币,伦格有种活在梦幻里的错觉,到现在为止,他已经大体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国家,至少是在这个国家所影响的范围之内了。
罗马人……希腊语……农兵制……戈壁……干燥的气候……是的,我在这个国家里,真的在这个国家里!
被身上的疼痛和难以抵抗的疲惫控制的伦格,直到他彻底睡着之前,都在这样自语着:
“没错,我是在古代的拜占廷帝国,是在罗马的拜占庭帝国……”
第一卷 魂归中世纪 第七章 启程
就如同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叫拉丁美洲的地方一样,历史上也并不曾存在过一个叫拜占廷帝国的国家。尽管这个帝国曾经是人类文明史上最辉煌的点缀之一,不过在那个时候,不论是这个国家还是其他国家,甚至是他们的敌人,都只称呼他们为罗马人。至少称他们为东罗马人。
东罗马帝国,这个人类历史上真正的千年帝国,伦格现在正在这个国家里。而他还不知道,自己究竟跨越到了这个千年帝国的哪个时代。
伦格是被一阵争吵叫闹声吵醒的,他挣扎着从床上下来,走到门外,看到夜幕已经降临。整个村子笼罩在黑暗之中,唯一有光亮的地方,是商队在村子中央建起来的营地上正在燃烧的篝火。而一个头顶有道长疤,皮肤黝黑,同时脸色也黑黑的男人正和那个胖商人大声争吵着什么。
伦格记得那女孩叫这个胖子‘里奥舅舅’,那个正和他争吵的人,则是商队的向导。
“你有什么权力做出决定?你以为自己是谁?贵族还是圣徒?你以为是在你在埃德萨的店铺里吗?”向导恶狠狠的对着胖子挥着拳头,他对自己的权威被侵犯感到愤怒。特别是当他听说那个胖子居然擅自决定在这个村子多停留一天的时候,一路上积攒下的怨恨终于爆发了。
“你这个肮脏的贱民!”胖商人神态间暴露出一种和他身上俗丽的穿着不符的威严。不过这种威严立刻被他因为岔气而不停的咳嗽破坏了“是你,是你给我们带的路,看看吧,你带的是什么路呀,我的侄女差点送了命。她经受不了路上的颠簸,她需要修养,必须修养!”说着,胖子喘着粗气坐到一块石头上“明天,就只明天,我们就休息一天,后天的早晨我们就上路。”说着,他突然加大声音盯着向导吼着“就这么决定了,不会少你一个硬币的,只多停留一天!”
向导有些走神的看着胖子,不知道是被他刚才的暴怒吓到了,还是因为什么,他讪讪的嘟囔了几句转身向营地走去。
胖子始终坐在石头上,当他看到伦格,就招招手让他过去。
拄着年轻的肩膀,胖子费力的站了起来。也许是因为他身子太沉重的关系,伦格感觉到他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抖得很厉害。
“孩子,你想去,哦,叫罗拉斯的地方是吗?”胖子有些喘息的擦着额头上的汗“那个和你一起的农兵已经说过了。”
“是的……老爷,”伦格有些窝囊的回答,他实在还不适应这样称呼别人,在他心目中多年来已经习惯的平等意识不是短短一个月就能抹杀的“我们想去罗拉斯,或者别的什么地方,而且作为守护这一带的农军,我们也必须派出护卫保护你们,直到离开属于我们负责的辖区。”
“对,罗马人的塞姆制(塞姆制:拜占廷帝国时期实行的一种军区制度,把国家行省以军区形式划分,各军区负责自己辖区的防御。军区内的民众居则为民,战则为兵。),”胖子微笑着拍了拍手,转身向营地了里走去“孩子,你好像很想到外面的世界去,不过我劝你在离开家之前先写好遗嘱。上帝的安排,谁知道呢?”
戈壁上正午的太阳是旅行者最可怕敌人之一,从天空中直射下来的阳光如同无形的利箭般戳刺着伦格的头顶和肩膀,那件临行前母亲为他准备的亚麻坎肩已经被他好好的收进了身后的马包里,现在他的上身除了一件肥大的可以当袍子的罩衣,就只有一条贴身的半短裤了。
坐在摇晃的战马上,他轻轻抚摸了一下挂在马鞍侧面的手斧,那是件不很沉重却很结实的武器,没有任何花哨装饰的斧背上有一片暗黑色的渍迹。那是血迹,或者说是多年来被杀者依附在这战斧上的亡灵。
“贡布雷家出过一个掌旗侍从,还出过两个持标手和一个护标手(这些都是罗马军队里的职衔)。”在临行前,一直被伦格无视的父亲把这柄可怕的武器给了自己的次子“你哥哥雷纳德再过两年就回来了,如果……你在外面能找到一份有出息的差使,这对你们兄弟都有好处的。”
地位财产是要由长子继承的。这个规矩伦格早在以前,应该说是以后很久的时候就知道了。当他看到父亲似乎有点无奈的表情之后,他突然觉得,好像这个一直被他无视的中年人也并不是完全不关心自己。
“找一份有出息的差使……”伦格暗暗想了想父亲的叮嘱,尽管他知道在这个时候的确需要先找个吃饭的行当维持生计,但是他实在茫然。仔细想想,不论是前世的丁超还是现在的伦格·朱里安特·贡布雷,他们都可以说是一无所长。而且在这个还一片懵懂的时代,虽然愚昧却根深蒂固的宗教枷锁也让伦格无比畏惧,想到几个世纪后被烧死的布鲁诺和中世纪著名的处死女巫的恶行,他就觉得如果擅自不知深浅的卖弄自己那些半生不熟的所谓现代知识,不但不会有好处,可能反而会就此给自己带来灾难。
以后怎么办呢?伦格胡思乱想的在马上晃悠着,以至有人叫他的名字都没有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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